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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省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7-18  浏览量:

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省级职业技能鉴定(第一期)工作的通知

各院系、相关部门:

为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及就业竞争力,根据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,我所拟于4月8-9日开展一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鉴定工种

1. 汽车修理工(五、四、三级)

2. 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(五、四、三级)

3.会展策划师(四、三级)

4. 计算机网络管理员(四、三级)

5. 电子商务师(四、三级)

6.维修电工(五、四、三级)

7.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(四、三级)

8.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(四、三级)

9.模具设计师(三级)

10.茶艺师(五、四、三级)

11.计算机程序设计员(五、四、三级)

12.食品检验工(五、四、三级)

13.医药商品购销员(五、四、三级)

14.钢筋工(五、四、三级)

15.花卉园艺师(五、四、三级)

    二、报名须知

1.报名对象: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中专生、专科生(大一学生除外)及教师。

2.报名时间:3月7日—17日。

3.考场安排及考试时间: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由我校统一安排,具体时间及鉴定场所另行通知。

4.报名提交材料:

(1)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或教师资格证复印件(一式两份
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》(一式两份,需贴登记照,鉴定申报表可到南区1号楼1116办公室领取,见附件1)

(3)另附一寸登记照2张(背面注明姓名、身份证号)、电子登记照1张(以姓名+身份证号命名,相片尺寸313*428像素)。

5.报名地点

请到各院部联络人处报名,联络人汇总后将鉴定申报表及报名登记表(见附件2)交长江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(1号楼11楼1116办公室)。

其他有关事项请咨询高老师(电话87174551

三、收费标准

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人社函〔2016〕268号文件执行,标准见附件3。 

   附件:1.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

      2.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登记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3.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标准

 

 

 

长江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长江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

2017年3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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